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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實體發行股票的概念
您是否想知道未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是否可以發行無實體股票?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公司法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規定,這些公司可以選擇將股票登錄於集中保管結算所,而不是印製實體股票。這樣做能節省印製成本、提高效率,並減少紙本文件管理的負擔。
無實體股票發行的步驟
如何進行無實體股票發行?
- 與集中保管結算所簽約: 成為集中保管結算所的參加人
- 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負責處理公司股務事務
- 出具聲明書: 確認無實體股票發行
- 等待上市(櫃)、興櫃核准: 股票經過核准前不能轉入保管劃撥帳戶
110年新稅務規定
自110年1月1日起,未上市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的交易所得須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並依照綜合所得稅率課稅,不再享有過去的優惠稅率。
申報要求與時程
財務報告的申報要求
根據金管證審字第1000055872號公告,未上市之公開發行公司及興櫃股票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申報年度財務報告。申報內容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提交主管機關審閱。
無實體股票的實務操作
決定發行無實體股票後,公司需與集中保管結算所簽訂契約並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在登錄無實體股票時需提交聲明書及相關文件,並依規定辦理股務作業。
未公開發行公司的無實體發行
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根據公司法,可以選擇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公司需按照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的流程辦理登錄,無實體發行能節省成本且符合環保理念。
常見問題解答
未上市(櫃)或興櫃公司是否可以發行無實體股票? 是的,可以。未上市(櫃)或興櫃公司可以將股份登錄於集中保管結算所,以無實體方式發行。
無實體股票發行需要哪些法律依據? 需依據公司法第161條之2以及集中保管結算所的相關規定辦理。
無實體股票發行的優點是什麼? 無實體股票發行能節省成本、提升效率、減少紙本文件管理的負擔,且更環保。